2023年政府采购工作计划(实用6篇)

时间:2023-09-21 12:51:17 作者:文轩 工作计划 2023年政府采购工作计划(实用6篇)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以下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质的计划书范文,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政府采购工作计划篇一

一、前阶段工作的.简要回顾

按照“三新”活动日程表的安排,采购办从8月5日-8月10组织全体人员在政府采购办公室内进行了集中学习和深入讨论“三新”活动内容。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县委、县政府这次大讨论的重要性和及时性。这次学习使政府采购办在关键时期和面临特殊环境时得到了一个质的飞越,政府采购办全体人员统一了认识,解放了思想,开阔了思路。

二,自查自摆存在的问题

通过紧密结合实际,采取自查、召开座谈会等行式,采购办全体人员认真查找单位和个人在党风、政风、行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采购办工作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内部管理制度不太完善。各种文件的传递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各种文档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采购宣传力度不够。还没有开通各种网络宣传渠道,应更进一步建设网络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三)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学习应进一步加强。因为人员少、任务重,使得采购人员缺乏时间进行自身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以后我们应在工作空闲挤出时间更进一步的刻苦学习和钻研本职工作。

三,下一步学习打算

我们决定以这次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通过查摆自身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进一步强化机制,狠抓落实,为第三阶段整改提高打好基础,为开创固始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政府采购工作计划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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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工作计划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县政府采购办第二阶段工作计划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前阶段工作的'简要回顾

按照“三新”活动日程表的安排,采购办从8月5日-8月10组织全体人员在政府采购办公室内进行了集中学习和深入讨论“三新”活动内容。通过学习和讨论,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县委、县政府这次大讨论的重要性和及时性。这次学习使政府采购办在关键时期和面临特殊环境时得到了一个质的飞越,政府采购办全体人员统一了认识,解放了思想,开阔了思路。

二,自查自摆存在的问题

通过紧密结合实际,采取自查、召开座谈会等行式,采购办全体人员认真查找单位和个人在党风、政风、行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采购办工作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足:

(一)内部管理制度不太完善。各种文件的传递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各种文档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政府采购宣传力度不够。还没有开通各种网络宣传渠道,应更进一步建设网络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三)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学习应进一步加强。因为人员少、任务重,使得采购人员缺乏时间进行自身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以后我们应在工作空闲挤出时间更进一步的刻苦学习和钻研本职工作。

三,下一步学习打算

我们决定以这次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为契机,通过查摆自身问题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进一步强化机制,狠抓落实,为第三阶段整改提高打好基础,为开创固始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政府采购工作计划篇三

(一)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采购单位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制定详细的采购计划,按照预算编审的“二上、二下”程序,师财政局根据各部门预算上报的情况,设定各单位采购控制数,在批复单位预算的同时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对超过控制数的采购不予批准。为维护预算管理刚性,督促加快預算执行,要求单位每个季度统计上报采购执行情况,年度报送政府采购年报,确保政府采购预算有效执行。

(二)履行政府采购批复职能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师财政局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按照预算单位提交的采购申请,在3个工作日内审批采购方式,耐心解答单位政府采购中存在问题。采购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未经审批的采购项目不得支付资金,通过对批复程序的监管,从资金支付这一关键环节保证了政府采购制度的有效执行,2019年师财政局共批复政府采购项目627个,涉及资金2.55亿元。

(三)简化流程做好线上和线下登记

为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政府采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申请填报、审核等程序,实现了政府采购工作的网络化。在履行好线上工作程序的同时,师财政局自行制定相应的工作台帐,对各单位上报的采购信息逐笔登记,加强台账管理,以便于后期检查与统计。

(四)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按照兵团统一部署,每年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其中:2018年对在十师执业的10家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项目47个,涉及采购金额5638万元;2019年对在师市执业的9家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项目35个,涉及采购金额4950万元,对检查中存在问题逐项反馈,并要求代理机构签字确认,督促整改,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采购行为。

(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问题

一是未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部分项目在采购文件编制和评审过程中存在未落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政策。二是未执行法定采购程序。部分项目在进行竞争性谈判过程中,项目供应商为2家仍继续谈判,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2家,仍然成交。三是未按规定时间退回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实际部分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退还保证金。

(二)采购人存在问题

一是委托程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委托代表作为谈判小组成员参加谈判,未向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委托函。二是未按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项目成交后,签订合同、验收结果未进行公告。三是采购人代表担任评审组长。个别项目谈判小组成员5人中有4人是采购单位人员,且采购人作为谈判小组组长。

(三)政府监管部门存在问题

一是评标委员会成员抽取过程不合规。部分项目专家抽取过程无专家抽取资料,抽取专家的抽取人、建设单位授权人、监督人为同一人,部分项目存在抽取人、监督人、公正人均未签字。二是批复采购方式不明确。政府采购主要公开招标方式为主,按照兵团要求,政府采购120万元以上采用公开招标,20万元以下不纳入政府采购,但20万至120万之间未明确具体采购方式和流程,由师财政局确定采购方式,无具体文件依据。

(四)专家库存在问题

由于新疆兵团十师地处偏远,专家库中评审专家人数较少、专业单一,仅有计算机、医疗卫生、车辆等70余名专家,无法满足正常政府采购评审需求。

(1)加强监督整改力度。针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出现的问题,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警告等方式,加强整改力度督促整改,在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同时对上一年出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对未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从重处罚,取消在师市场职业资格,确保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2)组织培训提高专业能力。针对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政府采购较多单位进行专业培训,对《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学习,依法履行上岗职责,规范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从业人员除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外,还要对采购文件的编制、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等方面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采购代理机构业务水平。

(3)制定办法明确采购方式。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工作,结合师实际情况,出台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制度,明确政府采购批复流程,加强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从源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4)广泛征集评审专家。通过行政单位政务内网和互联网外网平台按照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等多种结合的方式广泛向社会征集专家,积极衔接上级部门及周边地区采购部门分享专家充实专家库人员,同时结合远程评审方式保证正常评审工作开展。

通过新疆建设兵团十师的实践经验可以看出,政府采购管理是多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政府采购管理在很多细节方面还存在很过问题,政府采购干部仍需提高政府采购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政府采购逾期目标与社会公众的企业仍存在较大的差异,政府采购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高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政府采购工作计划篇四

政府采购在国际上素有“阳光下的交易”之称,是目前世界上公认的最为合理的公共财政支出制度。市区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尤其是自2005年实现“管采分离”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政府采购工作逐渐规范并不断发展壮大,成效显著。2008年,市区政府采购共执行预算金额30836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8358万元,节约资金2478万元。

市区政府采购工作这些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领导与群众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反映在采购时间过长,效率低,成本高,程序复杂,手续烦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多方面。一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到位,管理存在漏洞。尤其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不高,没有编制到具体的项目,采购项目调整或追加时有发生,随意性大,缺乏科学性、精确性和可操作性,有的甚至还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专业人员欠缺,无法满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要求。政府采购工作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主要分成政府集中采购、部门分散采购两大块,涉及政府采购监督机构、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等。然而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市区唯一的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也仅有5名工作人员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各部门也缺乏熟悉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各环节都存在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三是政府采购工作经费投入不足,软硬件服务水平与工作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严重滞后,既影响了政府采购活动的时效性,也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质量。四是部分采购人对政府采购工作服务意识不强,职责缺位。政府采购制度作为一项改革举措,实施的时间不长,部分同志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造成少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在采购效率和质量上与采购人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采购规模将逐步增大,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大宣传力度,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政府采购工作要牢固树立以采购人为本的意识。并充分保障广大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转变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一些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提高对政府采购工作科学性、重要性的认识。宣传应重点面对采购人(包括各级、各单位的领导和具体的工作人员)以及供应商、评标专家。突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旨在引导采购当事人树立公共财政的正确意识和依法采购的正确观念。突出宣传市区政府采购工作流程以及各种规章制度,充分实现采购当事人的知情权,提高采购透明度。突出宣传政府采购成功案例,让社会各界从内心接受、认同并支持政府采购工作。

二、加快财政体制改革,规范采购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的源头,预算编制和管理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和规范程度。要积极推动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凡是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必须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要研究探索符合市区实际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流程,在预算编制精细化、完整性上做文章。科学确定各预算单位采购什么项目和应当花多少钱。政府采购预算应与部门预算统一布置、统一编制、统一审核、统一批复;在制定政府采购预算时列明预算科目、采购资金数额、采购资金构成、采购项目、采购数量、采购标准、采购时间,把项目落实到每一个采购对象,使之在执行中无漏洞可钻;不得任意追加采购支出或改变采购项目。同时要严格编制政府采购计划。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目前省内兄弟地市从事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人员大都在10人以上,且工作量与我市相当,与日趋壮大的政府集中采购规模相比,我市政府集中采购的执行力量已显薄弱。建议参照兄弟地市的标准给市政府采购中心增配适量编制。市政府采购中心要搭建好优质平台,打好服务品牌,打造一支过硬的集中采购执行队伍。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集中采购于2008年度节约资金809万元,建议在集中采购资金的节约额中提取一定的比例,增加每年核拨给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办公经费,解决市政府采购中心软硬件投入不足问题。

四、对通用商品尝试实行每年按计划打包采购,以体现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协议采购主要解决了采购活动的时效问题及不同采购人对同一产品的多样性需求问题,每年的采购总量虽然不小,但其实每批次的采购数量并不大。我们要根据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大胆创新协议采购的操作办法。为更好地体现规模效应,建议在目前全市正在实行的阳光工资、统一福利的基础上对各个级别领导干部的小汽车、办公设备等配备标准进行统一,根据干部的配备标准,尝试实行每年按计划打包采购。

五、加强后续管理,做好采购后履约验收工作。履约验收是政府采购管理的关键环节,如果履约验收工作短腿,政府采购的前期工作成果都将付之东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的责任主体是采购人,由于采购人职责缺位,普遍存在重采购结果轻履约验收的现象,一些不良供应商就通过以次充好来降低供货成本,不但浪费了财政性资金,导致腐败,还极大地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声誉。近几年我市查处的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案件,基本上都出在分散采购履约验收这一环节。鉴于此,我们应该建立履约验收管理制度。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建立履约验收专家组,由专家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使政府采购的成效真正体现在提供的产品上。

政府采购工作计划篇五


1、违规审批现象时有发生。政府采购必须坚持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并且通用类项目应当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现实中,有些单位一味强调特殊性,有些采用改变项目名称等手段,想方设法规避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一些部门游离于监管部门的控制而自行采购或变相自行采购,既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影响了“制度效益”的实现,也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和本应达到的社会经济效果。
2、代理机构缺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却无监督人员监标;有的代理机构把自身经济收益放在第一位,对采购程序等有关规定能松则松、能宽则宽;有的采购机构缺乏应有的责任心和把关意识,对有可能发生的违法违规现象,放任自流。
3、照顾人情关系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设定特别参数,倾向性十分明显,变相指定中标人,有的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通谋,采取种种方式规避法律,帮助陪标、窜标和围标;有的采购人代表在参与综合评审活动中,不讲原则,故意照顾人情关系,导致评标结果不公平。
4、个别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政府采购的一个亮点就是引入专家评审机制。评审专家的工作质量不仅关系到整个采购过程的合法性,也关系到整个采购项目质量和价格的先进合理公平公正。有的评审专家对项目的技术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不熟悉,无法合理评价投标文件;有的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匆匆完成评标,评标质量不能令人信服;有的专家不能坚持独立评审,过分迁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意见;有的专家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不熟悉,对评标程序、评标内容、评审规则缺乏了解,根据自己的喜好来裁量;有的专家利用自己的身份,主动与采购人和供应商联系,为采购人“包装”替供应商“代言”,直接影响了公平、公正原则。
5、对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不当。随着政府采购制度的深入推进,供应商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质疑和投诉不断出现。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供应商质疑消极应对,敷衍塞责;有的屡找借口,推托责任;有的置之不理,将矛盾上交。导致这些现象的根源,在于政府采购管理者及参与人在审批、组织和评审政府采购项目时,把关不严、执法不力、利益驱动、责任意识淡漠。
6、政府采购欠缺节制意识。采购人缺乏控制成本的动机,也没有机制对采购效益做出规范化的评估。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参与监督的意识很强,不仅有监督政府行使权力的法律保障,更关键的是这种监督得以贯彻的直接后果促成了政府的自我节制意识。作为社会公共事业,政府采购节制意识的提高,采购行为的公开、公正、透明,只有在尊重社会公众的正当合法权益、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成为一种真实。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立法,建立有效的异议、申诉和救济机制,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模式。从国际立法来看,建立健全完备有效的质疑、申诉和救济机制,是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采购制度有效运行和实现政府采购目标的重要保证。应允许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过磋商、仲裁、司法或行政等手段维权,保证采购实体、供货商、承包商或服务提供者的正当权益。同时,制定出台有关分散采购管理办法、部门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考核办法、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等,最大限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尽可能地减少权力寻租。
2、重视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目录确定了政府采购实施的项目范围,是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关键所在,是政府采购审批管理和操作执行的依据,直接影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因此在拟定政府采购目录时要广泛征求政府采购参与人的意见,凝聚大家的智慧,科学划分通用项目与专用项目的内容,合理确定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充分体现出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公开性和公平性,最大限度地消除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人为因素。同时,要推行采购方式审批责任追究制,不断规范财政部门的审批行为。
3、严格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集中采购机构要依法采购、注重规则,其它采购代理机构要合法经营、诚信服务。严格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考核,要从工作业绩、制度建设、人员素质等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方面进行量化评价。从现代政府采购团队文化建设的角度,结合诚信原则,使服务变成品牌,变成展示政府采购形象的载体,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服务。
4、强化对评审专家的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建设。一是要把好“入门关”,既要大胆引进品德高尚、有真才实学的专业人才,又要慎之又慎,努力在政府采购专家的引进机制上下功夫,力争做到引进与需求一致,道德审查与专业审查并重,破格与资格并举,特别要重视对专家实践经验的审查。二是要把好“监督关”,要制定科学严格的专家评审工作制度、专家评审工作信息反馈制度和诚信制度,把专家的评审行为置于各方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专家清正廉洁和客观公正的`思想意识。三是要把好“审验关”,要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充分利用对专家资格核验复审的时机,从职业道德规范、专业水平、执业能力、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建立起评审专家的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体制和机制。
5、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将政府采购队伍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所有政府采购管理者和参与人,应注重公正道义素养、专业权威素养、信息吸纳素养和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配合意识、自律意识的培养和提高。
6、重视监督检查。强化职能监督、重视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内外结合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切实发挥有效监督的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培育纳税人的权利意识,使纳税人积极监督政府采购行为。来自纳税人的监督针对性强、效率高,能有效节约政府组织监督的制度成本,也是实现政府采购经济目标和效益目标的有力保障。

政府采购工作计划篇六

1.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市相关规定,对大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通用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同时,先后制定出台了《大武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大武口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和《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曰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等,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2.扩大规模,拓展采购范围

大武口区财政局采购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从采购类别看,涉及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别;从采购范围看,涉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改造工程、同林绿化、城市建设物资、办公楼物业管理、废旧资产拍卖等;从采购方式看,主要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从采购资金看,批次逐年增加,金额逐年增大。

3.强化预算,实施“计划采购”

一是全面启动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有预算严审批、无预算不审批,为实行批量集中规模采购奠定了基础。二是将财政性资金采购项曰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特别是对政府采购工程项日,采购中标价全部低于审计拦标价,确保了采购资金最大效益化。三是开展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专项检查,随时查找和分析采购执行中存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促进采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政府采购预算不完整

一是对政府采购预算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有些单位对政府采购政策还不了解,不够重视,在编制预算时存在或多或少的漏报行为,没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项日上,预算刚性不强,直接导致了采购的随意性。二是对采购项曰不进行科学的认证、充分的市场调研,采购预算的编制不是过高就是过低,存在采购标准不统一、采购预算与实际采购相脱节等情况。三是部门多数采购均在采购预算之外,临时动议的项日多,小额采购多、重复采购多,单位缺乏全年采购的计划性。致使一单一采情况多,不同时间申报的同类项日无法集中打包采购,无法降低采购成本,政府采购规模效应发挥不充分。

2.政府采购供应商市场短缺

由于我区采购规模小,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区采购市场竞争积极性不高。在招标过程中,供应商报名不足三家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政府采购的竞争机制。

3.政府采购标书设计不到位

预算单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货物或工程不熟悉,在项目申报中基本参数缺乏前期审核,造成招标文件上参数设置上不科学,参数提供不到位,导致标书设计总体粗糙、规范性不强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政府采购项目的质量。

4.政府采购验收环节薄弱

一是预算单位对验收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由于现行政策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环节规定不细,约束性不强。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有“重招标采购,轻履约验收”的现象,部分采购人轻视履约验收环节,收而不验,验而不实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与供应商改变参数、配置等情况。二是验收环节走过场,没有完全按照标书参数进行验收。验收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硬件”轻“软件”,服务条款待落实,验收环节不全面,验收工作不细致,验收人员不尽责,将直接导致政府采购项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三是验收环节缺少专家的监督。对专业性强的采购项曰,由于缺乏专业人员把关和专业设备检测,预算单位在验收时,往往只重视外观,无法对其内部结构、材质、性能进行检测核实,即使有问题,在验收现场也发现不了。

1.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一是完整性。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采购单位要有前瞻性、计划性,要编制完整的年度采购预算。二是可靠性。根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做好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报的相互衔接工作,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日和数额执行。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准便要严格执行。采购办要按照单位的预算,将同类货物集中打包,一次性集中审批、集中采购,避免同类货物多次重复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效益和效率。

2.加大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

履约验收环节是政府采购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政府采购质量的关键,会直接影响到政府采购活动的成效。采购单位必须转变思路,把好验收关,高度重视验收环节。如果不重视验收环节或者验收流于形式,容易让供应商转空子,以次充好,会给采购单位带来损失。一是政府采购项日在履约验收时,必须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进行验收。首先必须对照合同,查看其是否按时履约。其次再检查产品的包装情况和资格证明文件,防止其“以旧换新”;查看一系列内容:包括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防止其降低配置标准以次充好;最后,对于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服务事项,也要落实到位。二是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针对专业性强,比较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派专人全程跟进,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验收。

3.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

规范政府采购监管机构与执行机构的职责划分,严格对集中采购机构考核。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人上及新闻工作者参与政府采购监督,逐步建立“监督机构为主体,社会各界为补充”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加强对询价采购及招投标实质性内容的监督,做到严格管理、透明操作。